各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为了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之规定,并循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内部安全职责。
一 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结合学院特点制定,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规定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组织,依法规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遂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
三 按照法律,法规设立 专兼职和义务消防队,根据实际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四 完善消防设施,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保障消防水源充足,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五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举行灭火技能演练和训练,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兼职防火人员,重点部门和危险部位操作人员的消防培训。提高学院师生员工的防火自救能力。
六 进行经常性防火检查,每日进行巡查,做巡查和检查记录,及时制止,纠正消防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七 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载明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八 组织处置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扑灭火灾和开展事故调查。
九 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消防安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