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测制度
一、消防控制中心(室)应当每季度依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系统运行质量评定规则》(DB23/T 1315-2009)对所监控自动消防设施系统运行质量进行全面测试评定;针对评定结论为“微障运行”、“重障运行”和“系统瘫痪”的依规定采取相应维护、维修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二、每年度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对所监控自动消防设施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对检测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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