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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
2021-05-07 14:18  

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

 

 

一、每日应检验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故障报警、巡检、主电源、备用电源功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功能完备。

二、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应在火灾报警系统投人运行2年后,每隔3年由专门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应作响应阀值及其它必要功能试验;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三、每年应组织对本单位消防水源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组织对自动喷水系统的末端试水装置和报警阀进行放水试验,检查系统启动、报警功能及出水情况是否正常;每月启动运转一次系统消防水泵。

四、每月检查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内的压力,确保其压力不小于设计储存压力的90%;每年两次对高压二氧化碳储存容器逐个称重检查,确保灭火剂净重不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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