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登制度
系统故障报警处理程序
1、 接到系统故障报警信号后,立即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2、 值班组一名操作值班人员立即通知现场保卫、工作人员持通讯工具,迅速核实故障报警部位现场情况,另一名操作值班人员留守控制室,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3、 现场核查确认故障后,立即排查故障原因,属于虚接、断路等轻微运行故障的,可立即依职责规定及时组织当班人员进行故障排除。
4、 如故障原因较复杂,不能在本班内排除的,应立即对故障部位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并及时报消防控制中心(室)负责人。
5、 故障确认24h内不能排除的,应经消防控制中心(室)负责人,上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提请采取进一步排障维修措施,并启动重大故障修缮安全监管预案。
6、 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登记表》中实时填写故障报警时间、部位、原因及处理情况等详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