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制度
一、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二、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三、演练宜选择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作为消防演练的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模拟形式;
四、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和顾客或使用人员积极参与;消防演练时,应在建筑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 “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进行公告;
五、在演练中单位领导、员工要了解熟悉预案做到一旦发生意外,能够按照预案的组织体系和人员分工,各就其位,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有序的组织实施火灾扑救和人员安全疏散。
六、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烟气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七、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做好演练记录保存好影像资料,及时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