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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2021-05-07 15:20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牡丹江师范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


                         第一章 ......................... ........................1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2
                         第三章 风险辨识..................... ..........................4
                         第四章 风险评估及分级......................... ................7
                         第五章 风险管控............................... ................8
                         第六章 考核办法..................... ..........................13
                         第七章 ..................... ..........................13


牡丹江师范学院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7年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黑龙江省企业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操作指南(试行)》、《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指南》等安全生产方面相关法规、标准,结合黑龙江大学安全生产实际为依据编制。

第三条 风险管控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做好管辖范围内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二)各单位要按照“分级管控”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上下协同、专业配合、共同防御”的安全风险管控要求,全员参于分析评估生产过程各环节发生事故的可能及严重程度,找出簿弱环节和关注点并针对性的加以防控。风险管控应涵盖学校的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各方面,并贯穿于生产管理活动的全过程。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二级单位及驻校其它单位(以下统称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五条 安全风险管控组织机构:

任:校党委书记 校长

副主任:其他校领导

员:学校各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安全风险管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全保障部部长担任。

第六条 职责分工

(一)主任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部署关于开展风险管控工作要求;

2. 是学校安全风险管控的责任主体,全面组织开展风险管控工作;

3.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的其他职责等。

(二)副主任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部署,组织所辖单位开展风险管控工作;

2.组织制定分管领域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规章制度,全面组织开展分管单位的风险管控工作;

3.保障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所需人、财、物等资源的投入;

4.组织培训、检查、指导、考核分管单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控制等工作;

5.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的其他职责等。

(三)成员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学校部署,组织所辖单位开展风险管控工作;

2. 成立危险源辨识领导小组,由单位主管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一线教师等组成。开展本单位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予以实施;

3.保障风险管控工作所必要的资源,开展安全风险知识培训,使员工掌握风险辨识、评估与控制的方法,保证风险管控工作的有效开展;

4.监督抽查管理单位、监督管理单位、教研室(科室)、岗位风险管控的履责情况;

5.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的其他职责等。

(四)教研室(科室)负责人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学校部署,开展风险管控工作;

2.组织管辖岗位员工接受风险分级管控培训,不断提升风险辨识、评估、管控能力;

3. 严格执行风险管控制度;

4. 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的其他职责等

(五)岗位员工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部署开展风险管控工作;

2.认真接受风险分级管控培训,不断提升风险辨识、评估、管控能力;

3.严格执行风险管控制度;

4.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的其他职责等。

(六)办公室主任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校各单位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第三章 风险辨识

第七条 风险辨识所涉及的术语含义如下:

1.风险:

发生危险事件或危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可能性与后果严重性的组合。

风险(R=可能性(L)×后果(C

可能性: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概率;

后果严重性:是指事故发生后能够给单位带来多大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产生风险的可能性和后果其中任何一个不存在,则认为这种风险不存在。

2.风险单元

风险单元:为便于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工作的进行,有利于提高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工作的准确性,需要将辨识对象划分为若干个单元,学校按照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物料材料、教学科研工艺技术、教学科研实习作业活动教学科研实习的作业环境和危险源的类别、分布有机结合起来后进行划分,逐级划分到最小风险单元,也是最小的风险点的集合。

3.风险点

风险点:存在于风险单元之中,是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具体部位、装置或关键点。伴随在风险的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的作业过程。

4.危险源

危险源:可能导致人员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危险和风险是伴生的,所以危险源也是风险源,那么风险源也称风险点。

第八条 风险辨识

(一)风险辨识的要求

1.必须以科学的方法,全面、详细地剖析生产系统,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存在的方式、事故发生的途径及其变化的规律,并予以准确描述。

2.应从地理区域、自然条件、作业环境、工艺流程、设备设施、作业任务等各个方面进行辨识。充分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下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危害出现的条件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故障模型。

三种时态:过去时态--评估以往残余风险的影响程度和接受范围;现在时态评估现有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可以使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将来时态评估计划实施的生产活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影响程度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

三种状态:正常状态—人员行为和生产设施的正常活动状态;异常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生产设施处于故障时态;紧急状态—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重大危险。

(二)风险辨识的步骤

1.确定辨识的对象——设备设施、生产场所、区域;

2.划分风险评估单元——要关注风险点,同时包括对辅助设施作业活动分析;

3.对每个风险评估单元的工作内容进行分析确定每进行一项工作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或危害类型并确定风险点。

()风险单元的划分方法

划分风险单元一般以生产工艺、工艺装置、物料的特点和特征与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分布有机结合进行划分,还可以按评价的需要将一个评价单元再划分为若干子评价单元或更细致的单元。

1 黑龙江大学单元划分表

风险点

序号

一级单元

二级子单元

三级子单元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A

2

B

1

a

2

b

3

c

1

xxxx

2

xxxx

3

xxxx

4

xxxx

4

d

3

C

4

D

5

E

(四)事故分类方法

1.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 /T138612009)危险源可分为四类: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管理因素、环境因素。

2.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安全事故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3. 根据学校生产管理活动的实际情况,将安全事故分为:火灾、爆炸、泄露、倒塌、拥挤踩踏、交通、淹溺、中毒、自然灾害、治安刑事案件、泄密、触电、灼烫、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其他伤害。

第四章 风险评估及分级

第九条 风险评估是在风险辨识的基础上,通过确定风险导致隐患、隐患导致事故的条件、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严重程度,进而确定风险大小和等级的过程。

第十条 风险评估方法分为定性、定量两类。学校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选用适当的风险评估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一般常用的评估方法有:

(1)可选择用安全检查表法(SCL)对生产现场及其它区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及管理缺陷进行识别;

(2)可选择作业危害分析法(JHA)并按照作业步骤分解逐一对作业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

(3)有条件的可以选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进行工艺危险有害风险分析。

第十一条 风险分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建议使用风险矩阵法(LS)和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作为判断风险等级的分析评价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

第十三条 各单位对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等级划分应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颁发的制度标准。

第五章 风险管控

第十四条 安全风险管控应采取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落实领导层、管理层、教职员工层的风险管控清单,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负责管控。重大风险由学校直接管控;较大风险由二级单位(院、部、处)管控;一般风险由教研组(科室)管控,低风险由岗位负责人管控。并根据风险等级情况,进行风险管控的责任分配。在进行责任分配时,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中关于责任认定的条款,依法依规划分责任,确定责任人。

蓝色风险(低风险):由岗位负责人管控,应引起关注,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也可考虑投资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不增加额外成本的改进措施,需要监视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现状。

黄色风险(一般风险):教研组(科室)应引起关注,负责该级危险有害因素的管控,所属教研组(科室)具体落实;应制定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控制,努力降低风险,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在规定期限内实施降低风险措施。在严重伤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一步进行评价,确定伤害的可能性和是否需要改进的控制措施。

橙色风险(较大风险):由学校安全主管部门或各职能部门、学院(中心)根据职责分工进行管控,应重点控制管理,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并根据需求为降低风险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或配给资源、限期治理,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

红色风险(重大风险):由学校管控,属不可容许的危险,立即停工整改。采取安全措施,并制定应急措施,只有当风险已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如果无限的资源投入也不能降低风险,就必须禁止工作,立即采取隐患治理措施。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对管控的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编制风险控制措施。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有:

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检查监督和奖惩机制等;

3.教育培训和个体防护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减少职业伤害;

4.事故应急措施,减少事故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单位进行的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措施的制定结果,形成风险点清单,实行一点一单,一校一册,清单中包括有序号、编号、风险名称、风险位置、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主体、风险点隐患检查事项、管控措施等内容。

2 XXXX号风险点清单

单位名称:牡丹江师范学院 所在风险单元名称:

风险点编号

单元编号+风险点序号

风险点名称

风险点位置

描述所在单元,如一级单元名称/二级../三级../...

风险因素

风险类别

可能导致事故类型

风险等级

色标说明+中文表述(黄色:一般风险)

管控单位/责任人

序号

检查事项

序号

风险控制措施

检查频次

1

1

2

2

第十七条 学校将风险点清单逐一汇总,形成风险点分级管控台账。

3 牡丹江师范学院风险点分级管控台帐

风险点序号

风险点位置

风险点名称

风险点编号

风险等级

风险因素

管控责任

隐患检查事项

风险管控措施

检查频次

一级单元

二级子单元

三级子单元

责单

单位

责责任人

岗位

教研室(科室)

学校

1

2

3

1

第十八条 重大风险管控

学校将风险辨识过程中产生的重大风险进行汇总,登记造册,并对产生重大风险的作业场所或作业活动、工艺技术条件、技术保障措施、管理措施、应急处置措施、责任部门及工作职责等进行详细说明。

学校在重大风险区域醒目位置和重点位置分别设置重大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的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 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4 牡丹江师范学院重大风险点公告栏

重大风险点公告栏

风险点位置

主要风险因素

可能导致

事故类型

主要管控措施

主要应急措施

安全标志

5 牡丹江师范学院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

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

管理单位

岗位

风险点名称

可能导致

事故类型

检查内容

防范措施

第六章 考核办法

第十九条 学校安全风险管控领导小组将对各二级单位开展风险辨识、风险控制措施、风险等级划分、责任落实等风险管控工作进行考核,对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取消单位年终评优、评奖资格,对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执行不力而导致事故的,按事故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安全风险管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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